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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1月22日 星期三

介紹 歷史的濡養——孫中山法制思想的再認識

介紹  歷史的濡養——孫中山法制思想的再認識
 
 
 
撰寫人:黃荷天
 
 
文章提要:
 
  1. 國父制訂的法律、法令,如帶有西方的味道,而外來的法律,可適用於本土的文化人情嗎?而這樣一個疑問,顯現西方的法律,屬於西方的生活法則所違反法則的約束限制,與中國的生活法則上,可能會有異同之處,根本無法完全融入,必須適宜於外在的制度和內在的觀念,才可符合遷移的條件。
  2. 國父創立的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,是西方憲政立法理論下所指導成立的,經西化而轉化為中國本土化,近親於中國社會面臨的民族解放、民主革命、社會改革三大歷史轉變關鍵,進一步穩定建立中國未來的政治、經濟和理論綱領的方針。
  3. 國父以法律括及一切政黨、團體及個人的活動思想,包含總統在內。使法大於某種特定的權力,反爾是用法保護一切人民,可明白法是制裁的天平,而不依人擁有獨權而制裁,象徵在法之下是平等公正,人民的心是自由無壓迫,制度是因博愛而平衡,顯露出是以法治國的法制社會。
 
撰寫參考文獻: 楊攀峰著,〈歷史的濡養——孫中山法制思想的再認識〉,20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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